你好,律师,我在这个公司工作了二十天。没有签订劳动合约,也没有买社会保险,目前我不想再这个公司工作,经理不给批准也不给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2025-06-28 11:42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解除,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如果您认为您有权离职并要求获得赔偿,请尽快与您的经理协商解决。如果经理拒绝或无理拖延,则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并要求其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需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