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挂靠物业公司做了四年,也没有订劳动合同,老板从今年3月份去他自己物业做,请问我在挂靠物业公司做四年如果老板解雇我有没有补贴?
5天前在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您的工作关系属于非全日制或临时性的工作安排。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对于此类未签订合同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劳动者不享有经济补偿金。 然而,您在挂靠物业公司工作的四年内确实为公司提供了服务,因此,您可以要求获得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工资。根据您的工作时间计算工资,并且考虑加班费等。 基本福利。如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退休金。根据公司的规定,提供适当的养老金计划。 福利。如带薪年假、病假、产假等。 建议您与挂靠的物业公司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种折中的解决方案,比如双方共同承担一部分费用或者由物业公司支付部分款项给您。同时,确保在任何协议中都明确说明您的权益及责任,避免将来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