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6年4月在上海奉贤一家单位患职业病,经鉴定为九级伤殘,社保已陪了三万一千元,现在我辞职了,请问一下剩下的还有多少钱,多久才给完,谢谢
2024-10-13 09:31您在2016年4月因职业病导致的工伤,并且已经经过了劳动能力鉴定并确定为九级伤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规,劳动者因工受伤后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首先,关于剩余赔偿金额的问题,这取决于您的具体工作年限、工资水平以及当地的社会保险政策等。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工作年限较长并且您的工资较高,那么您可能得到更多的赔偿金。 其次,关于赔偿的时间,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内,您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发放等。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您也需要将上述情况告知新的雇主,以便他们了解您的具体情况。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及时与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系,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