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12底去公司工作的,直到今日,公司一直不给签合同,不给交保险,我能通过法律得到赔偿吗?
回答数:930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您在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补缴社保费用。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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