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本人于2017年5月26日通过“用钱宝app”申请了一笔贷款,双方约定是贷款30天一次性还款,还款期是2017年6月25日,但是还款期还没到出借方就在人行征信处记录了我预期还款,造成了本人征信上有污点,本人最近因办理业务需要登录人行征信查征信记录,就因为这个信用污点本人办理不了业务造成了损失,请问本人能告出解方吗?谢谢解答!
2024-10-31 23:32尊敬的用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约定期限偿还借款等。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与出借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因此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出借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借款,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与出借方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进行调解。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或需求,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