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网络销售工作的,工作中领导让我用自己的微信聊天软件进行销售,但是近日辞职公司却以我带走公司客户为由克扣我工资,我想问法律上怎么定义公司这种客户。我的微信里面确实有一位公司所谓的客户,但是这个客户没有在公司成交,也暂时没有成交的意思,只是因为欣赏我作为业务员而跟我联络的紧密。并且公司领导威胁我不把微信交出来,就要来找我,这个意思明白人都能够听懂。我想问这样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利克扣我的工资吗?
2024-11-01 01:00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处于一种特殊的劳动关系中,即“雇佣关系”与“合作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行为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 首先,关于“客户”的界定,通常是指那些与公司或个人建立正式合同关系,并愿意支付相应费用的人。如果您是基于工作需要(如通过微信联系)与他人建立的联系,并且对方表示不希望购买任何产品或服务,那么这些联系可能不是典型的商业交易的一部分,而是建立在非正式和自愿的基础上的联系。 其次,如果公司在您离职后仍使用或利用了您的联系方式来推销其产品或服务,这可能构成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特别是当涉及未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此外,如果公司要求您提供微信账号以获取客户信息,这同样可能被视为侵犯您的个人信息权。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克扣工资的问题,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来判断。一般来说,除非存在明显的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外,雇主不得无故克扣员工的工资。 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和证据,以便在未来解决问题时能更好地证明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