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一个餐馆打暑假工,每天晚上十二点多下班,干了8天因为犯了胃溃疡,医生叫我不要熬夜我就辞了这份工作,但是我要这几天的工资他说不给支付怎么办??
2024-11-01 01:22首先,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您的劳动报酬。在本案例中,由于您已经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已经完成了约定的工作时间,因此雇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其次,关于您的健康状况和是否可以继续从事夜班工作的决定权,应由您自己作出并承担相应风险。如果您的胃溃疡是由于长期熬夜导致的,则可能需要考虑调整工作安排或寻求医疗建议以避免未来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最后,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病历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