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在一家日企工作,面试的时候说是半年之后转正,我现在都干了三年半了快,还没有转,所以我的公积金一直是全市最低的,没有按照正常百分比上,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劳动仲裁他能不能赔偿我,是怎么个赔偿法。
2025-03-31 09:29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前,书面告知劳动者是否同意。如果你不同意,那么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及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并且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同时,你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补偿金,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如果单位不支付上述费用,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