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司机在福建漳州给一老板开车,因为叉车操作员失误导致我从汽车上摔下来造成右脚粉脆性骨折,住院一个月了。咨询和老板谈相关赔赏事宜,及有哪些赔赏事项和我应该找老板赔赏我费用的内容
2024-12-03 08:2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没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是在为他人工作时受伤的,且该事故是由于叉车操作员的失误引起的,因此您可以向雇主即老板进行索赔。通常情况下,雇主需要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负责,并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此外,如果因伤致残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 请注意,在与雇主协商赔偿事宜之前,最好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标准。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得到更准确、全面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