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 我在一个公司干了十多天最后说考核期没过 这十多天有工资吗?不给工资他们是不是触犯了劳动法?
2024-12-03 09: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在考核期内如果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则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所以,即使是在考核期内,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如果你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