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个月,属于实习期吧。是在mba做助教。因对公司不认同决定辞职。和领导吵了一架,提交了离职报告就没去上班。后面领导一直拖着不给离职,还说不给我上个月的工资,还说我旷工。什么白地黑的都不怕,律师也有也不怕。
21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实习生一般是指在校大学生或研究生在毕业前通过实习获得实践经验的情况,而不是指工作一段时间后决定离职的情况。如果您是被公司解雇或者自动离职,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如果您的离职报告已经提交,但是公司仍然拖延不给您离职手续,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报公司,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办法。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事态扩大化。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