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门面不到一个月因家里有急事需要回家 房东应该退还剩余房租吗 谢谢
2025-02-25 20:17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在租赁期间内,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房屋,出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可以主张提前收回房屋。 如果您因为家中有急事需要回家,这可能构成不可抗力的情况,从而导致您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可能会同意您的请求并要求您立即搬离房屋。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是否应该退还剩余的房租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租金是固定不变的,那么房东有权要求您全额支付剩余的租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租金是固定的,或者合同中存在其他条款允许房东在某些情况下减少或免除租金,则房东可能需要与您协商后决定是否退还剩余的租金。 总之,建议您和房东进行详细的沟通,了解双方的具体约定,以便做出合理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