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亿嘉顺电动车厂干活,全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保险,没有合同,连工作服也没有,一共干了27天半,老板说的是按天工每天100元,因为厂里一直没有招够人,所以我觉得钱给的太少,我就一直没有去上班,最后给厂里说我不干了,工资也没有去要,到了年底去要工资,厂里一分钱也没有给我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全扣了,我是7月份上了17天半8月份是10天就算扣一个月的工资,7月份的总该给我吧!他说在看看,可第二天却说从7月15到8月15为一个月,请问这种情况能要回工资吗?要钱的时候他们说有三个老板,其中一个是高唐县公安局长来吓唬我,他们来回推卸责任到现在还没有要回工资,还要我今年初八再来上一个月的班,就给我工资,
2024-08-14 06:09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和纠纷。首先,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报酬。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也应当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收集证据。保留与雇主的所有对话记录、工作证明文件(如考勤表、工作日记等)、工资单或收据等相关凭证,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情况。 寻求第三方帮助。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对其进行调解处理;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争取合法权益。 注意时间限制。建议尽快采取行动,避免因过期而无法获得赔偿。通常情况下,劳动者需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您遇到困难,强烈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法律顾问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