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公司放假到正月十五,之后公司即没通知上班也没通知继续放假,然后正月十七我们去上班了,主管说因为公司没说十五以后你们算正式上班,所以你上班没问题,但我不能按正式上班考核工资哦。我先说明一下,不然到月底就不好了。这样的说法合法吗?
2024-08-14 07:29关于您在春节假期结束后是否应被视为正式员工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基于一个固定的周期(如一个月)来计算的,并不考虑具体的节假日安排。因此,在没有明确指示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来看待工作时间和休假的时间。 根据您的描述,公司在春节期间并没有提供正式的通知或安排工作日程,这可能意味着他们并未要求您作为正式员工进行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认为自己仍然是临时雇员,而不是正式员工,除非您与公司签订了明确的雇佣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如果公司确实需要您在春节后工作,那么您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和福利。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保存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邮件、短信或电话录音。 尝试直接与公司沟通,解释您的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解决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并不代替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如果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咨询当地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