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发工资的时候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原本我们是属于劳务派遣,我们是计时的,十三元每小时,五月份我的工时是将近300,我是急辞的要扣掉百分之二十,结果打在我的卡上就只有2200,劳务派遣说是厂里统一打在卡上,我去问客服他说以前急辞是百分之二十,现在是百分之三十(我已经辞了),再怎么说也不对,我也找不了什么好的解决方法,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8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的工作时间,那么单位应当按照实际加班的时间向您支付加班费。 其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联系工会或者企业联合会等组织寻求帮助;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 寻求法律援助,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依法提起劳动仲裁或民事诉讼。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