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聘的时候店长说要不干了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我现在已经超出一个月了,但是她现在还是没有招到人,我能走吗,我还有押金呢
2024-08-25 18:35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可能存在一些误解。根据中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可以无理由提前30天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已经提前告知并得到同意,那么您可以继续工作直到合同结束日期。 关于押金的问题,这通常与公司的规定有关。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公司原因(例如招聘失败),并且您已向公司提供了合理的解释,并且公司接受了您的辞职请求,那么押金应该退还给您。然而,如果您的离职是由于个人原因或违反公司政策,则可能无法全额退款押金。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国家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查阅最新的劳动法规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