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协议上有一条我看不懂,就是若有不可抗拒因素发生地震,水灾自然因素,政府部门征收,校方统一规划回收则双方免责自动解除合约。是什么意思?
2024-07-12 15:38这条协议条款的意思是,在合作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了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政府部门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征收,或者校方(如果是学校相关合作的话)出于统一规划的需要回收相关资源或场地,这些情况都被视为不可抗力。在这些情况下,如果导致合作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合作双方都可以免除因合作终止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并且合作经营协议将自动解除。 简而言之,这是一种风险分担机制,确保在遇到不可预见且无法控制的外部事件时,合作双方不会因为协议的终止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这是一种常见的合同条款,用以保护合作双方在面对不可抗力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