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三年前我朋友说他有一个朋友无父母没有地方住要住在我家里,因为我家是农村的,说让他帮忙干点零活不用给钱,供吃供住就行,当时来时身体就不好总咳嗽气喘,他说是支气管炎不传染就住下来帮忙做点饭,喂喂家畜,中间几次让他走也不走,说走了没地方去。现在因为他的身体不好去医院检查说是癌症晚期,我在帮他办低保准备送到养老院去,他朋友说得病都是在我家累的,要让我们负责任,当事人一直都是正常人,头脑清晰,来时也认可这种关系,现在他朋友出面想要这几年在我家的工资钱,而且没来我家之前给他工作也不给他钱,后来店不开了就送到我家的,麻烦您看看这种情况我需要负责任吗?
29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被告之间的关系属于雇佣关系而非家庭成员关系。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报酬,并且劳动者应提供适当的劳动以获得报酬。因此,在这个情况下,您对被告提供的服务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关于赔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被告在您家中受到伤害或者健康状况恶化是因为您的疏忽大意或者其他过失导致的,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则不会需要承担责任。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确保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聊天记录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