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这个厂里已经干了快5年了,可是今年2018年8月份生意不好所以宣布停工三个月,如今到了2018年11月宣布要开工,而且现在开工交给另外一个老板了,把公司的名字也改了,可是现在要去上班的话要从新签合同,可是新开的公司不承担之前那几年的工年,工年还是有原来公司承担,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合法的
2026-01-06 16:25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点。 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没有与新的雇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法律责任。如果您的前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工资或福利待遇,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并要求其依法进行处理。 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变化并不必然意味着原有合同条款的终止或者无效。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在新合同中明确约定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查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综上所述,您需要详细了解新的雇主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原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并且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