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农村,和邻居共用一个胡同,由于我家院子比胡同高40厘米,准备在门口垫个拱行慢爬坡方便出行(之前和邻居也协商了多次,并保证不影响邻居出行和排水),我正垫时,邻居把我垫的土都铲走了,我再垫他还铲,警察调解也没管用,我想问下我如果去法院官司能打赢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5-03-09 10:43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与邻居进行沟通,尝试解决争议。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邻居的行为造成了您的损害,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 在起诉前,建议收集以下证据。 证明自己已经在门口垫上拱形的证据; 邻居对拱形进行破坏的证据; 您和邻居之间的协商记录或口头协议等。 如果您决定起诉,可以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