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原来的公司干了二十一天,当时面试我的经理跟我说试用期一至三个月,不拖欠工资,也没有给我签合同,后面我给经理说不干了,可是我到公司去结账的时候他们说我没有工资,可是怎么解决,劳动局也去了,劳动局的人也来公司调查了,说给我发工资,可是我今天来了,这的老板还是不给我工资,这怎么办
2024-12-01 01:4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遇到了一些法律纠纷。首先,如果您认为您有权获得工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与雇主协商。尝试与您的前雇主进行直接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并要求他们支付您应得的工资。 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可以联系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工会组织,请求对其进行调解。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确保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便于后续的法律操作。同时,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