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家孩子今年十四岁,在学校中午十一点下课时间,清洁阿姨擦地导致孩子摔倒在楼梯上,拍片检查孩子右手鹰嘴骨两处骨折。孩子做了手术!骨头上打了两根钢钉!请问学校有没有责任,我是不可以要求学校做出赔偿
2025-03-26 19:18您好,关于您家孩子的意外伤害事故,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您的孩子是在学校的正常活动时间内受伤的,那么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学校在履行其教育管理职责时,有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然而,如果学校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仍然无法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清洁阿姨的行为是导致孩子受伤的原因之一,因此学校可能需要对孩子的受伤负责。但是,具体的赔偿责任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学校是否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清洁阿姨是否有过错等。 建议您与学校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收集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解决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