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在一火锅店打工,在上班其间突发脑干出血,后经医院抢救住院四十多天,花费十几万元,这种情况火锅该不该承担一定责任?我姐先前有高血压!
2025-06-12 08:31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的姐姐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并且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雇主应当对员工的人身安全承担责任。然而,具体到您提到的情况,即您姐姐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被送往医院治疗,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事发前后的监控录像。是否存在明显的过错行为或未尽职责,如未能及时发现病情恶化等。 医疗费用与损失。医院的医疗费用和后续康复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过度治疗或不合理收费的情况。 因果关系认定。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即患者的疾病是否是由工作压力、劳动强度等因素引起的。 由于这些因素涉及到具体的案件细节和个人情况,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考虑到您的姐姐患有高血压的历史,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因素,因此在处理此事时应更加谨慎,确保相关责任得到明确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