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老婆,去年9月份在厂里上班,脚后跟筋腱断了,在医院做手术,半个月出院,休息到现在,公司每个月发1900块生活费,今年七月份合同到期,现在还不能正常走路,有点瘸,公司没有交社保,请问一下现在去鉴定工伤,能凭出级吗,程序怎么走
2024-09-02 23:06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您可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您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或以上。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 首先,您需要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然后,您可以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查,并由医生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复查结果与之前的诊断不一致,可以要求再次进行鉴定。 最后,您需要将所有材料提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请注意,具体的鉴定时间和费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了解详细情况。同时,由于工伤待遇的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