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 打寒假工 上了一个月零十天的班 老板说如果不把这个月上完那十天的工资就不发 这样合理吗 因为是寒假工没有签合同
2025-05-14 10:3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包括实习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合法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老板要求员工完成剩余的十天假期工作,并且不支付这十天的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说明自己已经提供了劳动服务并完成了约定的工作任务,希望得到相应的报酬。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这种情况就得到了妥善解决。 投诉或举报。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些机构会依据法律法规对雇主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提起诉讼。如果情况较为严重,比如老板拒绝提供任何补偿或理由不合理,员工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雇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当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因缺乏法律知识而陷入被动的局面。同时,建议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