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职业是一名普通的营业员,我向我们主事的人员提出一个月以后不来上班,想辞职!她说没招到人,不许走,走了就休想拿到一个月的工资和押金,这合理嘛?
2024-07-20 23:25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您的工作已经满三个月并且没有达到预期的工作表现,您可以考虑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您打算离职。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仍然希望保留部分押金或其他未使用的物品,您需要与公司的管理人员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一般来说,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归还其使用过的物品,但前提是这些物品是公司所有或有明确所有权归属。同时,公司也应提供一个公平的赔偿方案来弥补因您的离开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终决定是否离职以及如何处理押金等事宜,建议您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直接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样既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