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二级伤残补助金是按伤前12个月缴费为基数还是按出事前12个实际到手工资,人社局给按的出事前12个月缴费工资,这样对吗,现在出现了伤残补助金缴费工资比实发工资少,这差额谁来承担,谢谢回答
1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享受的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同时,还规定了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如果符合规定的条件,还可以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丧葬补助金等。 对于您提到的问题,如果您在受伤时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平均工资水平,那么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说明您的实际收入情况。这些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至于伤残补助金与实际发放工资之间的差异,通常是由社保部门根据您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并支付的。如果您认为存在错误,建议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并要求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