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公司劳务这方面的问题。 我是17年8月份来到这个公司的,至今未给交保险,11月份提出辞职,要求招到人交接完再走,期间我强烈要求要走,不要工资了,被总经理劝说希望给公司帮帮忙,遂留下来了。前几天招到一人,然后公司让人事跟我说如果还不想干的的话可以干到年底,年后不来了,我看出是要撵我走,我就答应了。马上到年底放假了,今天忽然让人事跟我说周天之前交接完,赶紧走。 我们加班没有加班费,曾经给定任务,完不成要求强制性加班,周末也要加班。虽然最后完成任务了,周末没加班 但平时一两个小时的加班 从未拿过加班费 字数限制,给有许多未说明,我想知道她侵犯了我哪些权利,我怎么讨回
27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提到的公司劳务方面的问题,首先我要强调的是,任何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都应该基于公平和尊重的原则。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不公平待遇或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寻求帮助。 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入职时就表示过离职的要求,并且也多次表达了离职意愿。然而,直到现在,公司仍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这显然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此外,公司还存在强迫加班和拖欠加班费用的情况,这也属于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情况,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存与公司相关的所有书面记录,包括合同、邮件、聊天记录等,以证明您的工作表现和离职请求的真实性。 联系劳动监察部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和事实依据,要求公司依法处理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考虑法律援助。如果情况较为严重,考虑到自身权益受到威胁,可能需要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维权。 积极沟通。尝试与公司管理层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期望得到公正对待的愿望,但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激化矛盾。 请注意,以上建议并不代替法律意见,请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指导。祝您维权顺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