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2年到现在公司的,第一次合同签了两年,14年合同续签,签了4年,到现在面临第三次合同续签,开始说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可是后面却说还是签3年的合同,请问这个合理吗?我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期间如果发生被辞退赔偿有区别吗
2025-07-02 00:40尊敬的用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和劳动合同期限。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原合同已经到期,并且公司希望继续聘用您,那么通常情况下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续签并约定新的劳动合同期限。 关于是否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约定。一般来说,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公司有权选择续签一年至三年不等的固定期限合同。因此,您可以询问公司是否有任何特别的条件或条款来决定是否应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 至于关于解除合同的赔偿金,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法规。在中国,如果您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一般不会得到赔偿;而在正式员工中,如果因为经济状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工作,可能会有一定的补偿。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相关法规及公司的具体规定。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