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以不服从安排工作,调动岗位,的理由,让合同工待岗,工资降低到最低工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2025-09-29 03:5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只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即使合同工未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也不构成违法解雇。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而进行的警告等处理,则不视为违法解雇。但若因劳动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工资待遇方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并有权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因为劳动者原因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及时与劳动者沟通协商,妥善解决争议,避免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