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里要搬迁从江宁秣林搬到江宁空港,过去上班不方便,员工如果不去有补偿吗
2025-08-02 05:2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在工厂搬迁过程中,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其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具体数额需根据公司的搬迁政策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同时,员工也可以考虑是否选择继续留在原岗位,或者寻找其他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