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在一家私人公司上班,2017年4月入职到2018年4月叫我签劳动合同,我签的合同日期也是 2018年6月的,这个还可以起诉公司么?还有一个问题,公司着两天叫我提供2寸照片还有身份证复印件说给我上保险,我要是现在上了保险,到时候还可以起诉公司么?
2025-08-11 12:15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在2017年4月之前签订,否则你的权利不受保护。 关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即使你已经购买了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同时,你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答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