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在上海饭店里上班,生病了得了脑梗。店长送到医院来交了1万块的押金。电话通知我,我和我哥哥两个人就赶过来了。现在在治疗当中,还有一部分的治疗费。我妈妈51岁他们没有给交社保。说是50岁之前才交的50岁以后签了合同不交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果?,我爸爸得了肝癌,16年去世的家庭条件不好。如果他们不在给钱,医疗费的话,我要怎么样帮我妈妈争取到最大的补偿。
15天前首先,关于您提到的脑梗和肝癌,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我会提醒您尽快寻求专业的医学意见,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相应的治疗和康复计划。 对于您的母亲的社保问题,如果她是在上海饭店工作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的,那么她的社保应该已经覆盖了她的医疗保险。但是,由于她在50岁时开始缴纳社保,因此可能会有一些限制或不足之处。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如上海市劳动保障局)了解相关政策,以确定是否可以为您的母亲申请补缴社保。 关于您提到的治疗费用,如果您的父母有经济困难,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社会救助机构或者慈善组织求助,这些机构可能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此外,如果您认为饭店的行为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要求饭店支付欠付的治疗费用和其他相关损失。 最后,对于您父亲的遗产分配问题,这需要遵循当地的法律规定和遗嘱安排。如果您父母亲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通常情况下,他们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分配。然而,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最好请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协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