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要去的已经搬走了,不去的问老板说我们没有赔偿,找到劳动局老板又说不搬了!这里马上面临拆迁,老板又说给我们在本区找个厂房上班,这样合法吗?谢谢
2025-12-20 06:13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了公司的搬迁和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公司在何时何地进行搬迁,都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例如未提前通知员工或未提供合理的补偿等,那么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同时,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规定,则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找新的办公地点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有权利单方面终止与您的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给予任何补偿。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收集好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工作证等相关凭证,然后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