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站雇佣临时工搬货物,由于临时工不谨慎,导致一件货物掉下砸伤大脚趾,骨折,老板已经垫付了医药费,可以出院回家静养,老板承诺静养期间的工资照发,可他就是不出院,还大开口要赔偿,我想咨询一下,临时工就一点责任也没有么?
2025-11-30 13:52在您的描述中,您提到一个情况,即一名临时工在搬运货物时因不慎而造成了一名员工(假设为“大脚趾”)受伤并骨折。这个事故是意外发生的,并且临时工在事故发生后已经支付了医疗费用,并表示愿意在家休息以恢复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雇主通常需要确保雇员的安全,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因为工作原因而导致伤害的人。虽然没有明确指出老板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通常而言,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工人受到伤害或死亡。此外,雇主也应确保所有员工都了解他们享有的权利以及如何保护自己免受伤害。 如果临时工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他们应该首先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局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循当地的劳动法规,因为这些规定提供了关于劳动关系的基本指导原则。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的劳动法框架,并不一定适用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具体的情况可能还需要考虑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