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O17年2月21日到南亚公司上班,3日14日上班时不慎把左脚砸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脚第二骨趾骨折,三趾为破裂性现象,做了固定手术。住了17天院。期间护理费:每天35元,生活费:每天1O元(2人),而我的工资保底3000元每月。请问律师这是不是不符劳动法规是补偿?我应该得到那些补偿?

2024-10-07 14:15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的工作经历中存在一定的争议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享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并未与雇主达成任何协议或合同,因此无法按照上述规定获得经济补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您寻求劳动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您可以要求企业承担因受伤导致的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等实际损失,并依法追讨拖欠的工资。请记得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4-10-07 14:15:0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024今日律师解答 44525

相关推荐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补偿协议,协议说明15日内补偿到乙方账户,现在已经超过15日并没有收到补偿,应该怎么解决? 1回答
签了入职申请书 做了半个多月 后来因为身体原因辞职了 发工资的时候人家说培训7天不算工资 双休也不算 没做满七天也不算 最后一毛钱也没有 我想问一下这算违反劳动法吗 请发短信我我留个依据跟公司谈工资谢谢 1回答
交通事故,我们是主要责任,70%的责任,请律师帮我认定为工伤 1回答
在公司自离了公司不给讲你不来上班这个月工资就没有了 1回答
律师你好! 我刚到昆明上班几天,发现公司有按时发放工资现象!所以我们几个从外地来得工人就想拟定一份应聘协议给公司法人代表签。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并且如果公司如果不能按时发放工资的话我能最高可以提出多少赔偿 1回答
你好,我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六年了,单位一直没有给缴纳养老保险,现在我向单位要求补交,单位答复说单位所有人的保险从07年开始缴纳,07年之前的没有建档没办法补交。请问这个答复有法律依据吗? 1回答
你好?我是在药厂工作的,长期和溶剂接触,现在体检查出脂肪肝肝功能异常,我去年进厂体检结果是健康的,我现在可以去申请职业病吗? 1回答
就是工作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客人,然后相关的责任 1回答
您好,我是广东惠州一个工伤受害者,我于2O16年12月3曰在工厂上班不小心把手用电剧割伤,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金为20512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2930元.厂方以2930╳4个月为准我的工资为3500元,受伤三个月工资为1800元。您为我分析一下谢谢 1回答
离职交接清单算辞职了吗。 最后面签字的地方:即日起本人将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