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没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家里有事要请假几天,老板不给假,老板说请假几天不让我干了,九月份的工资也不可能给我,怎么办,说是我违约,不干提前一个月要跟她说,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上劳动局去讨要工资吗?
2025-11-25 23: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请假事宜,那么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请假可能会被视为违约。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老板进行沟通,要求他们给予合理的假期,并且解释为什么请假是必要的。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公司规定,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简称“人社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听取双方意见并作出决定。此外,还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请记住,在处理这类争议时,保持冷静和客观非常重要。同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