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校招的,太平洋车险人事部来我们学校招聘 我们面试刚开始跟我们讲每天只上八个小时下午六点就下班 法定节日周末双休,我们培训完在新兵营上线之后(好像我们现在还算试用期)还没有去到团队,每天加班到7-8点左右 有时候更晚到9点 周六还加班 这算不算人事部欺骗我们?辞职说还需要排队 这点违反了劳动法了吧?然后我们校招的说没有中专毕业证 没有五险一金 就算成了正式员工也没有说 一年后等我们拿了毕业证才给我们买五险一金,这点是否违反了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5-09-29 03:3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因此,您现在的情况不符合提前30日通知的情形。 关于加班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在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的前提下,企业应确保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并且不得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 对于您提到的五险一金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及时足额缴纳,如果企业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寻求解决。同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