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在线律师免费咨询工伤事故发生在去年十月份,现在单位接前年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理赔,合理吗?
回答数:476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而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因此,您所在单位在申请工伤待遇时,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完整的工伤认定材料,并且提交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证据。如果您对工伤待遇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与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以便获得专业的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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