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中介与卖家签了二手房购房合同,卖家是我妈。嫌佣金太贵当即提出不需要他们服务了。然后走了,我们两娘母自己到房屋交易所过的户,事情过去一年多了,中介居然到法院告我,叫我给佣金
2024-10-07 14:26首先,请您理解,作为原告的房屋中介公司起诉您是基于其对买卖双方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并非因为您拒绝提供服务而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卖方有权选择是否委托中介公司为其代理交易事宜。如果您妈在签署购房合同时选择了不接受中介公司的服务,那么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参与该交易过程。 在此情况下,您的责任主要在于确保房屋过户手续顺利完成,并且及时向买方支付约定的佣金。如果卖方已经通过房屋交易所完成了过户手续,但仍未收到您应支付的佣金,可能是因为中介未能成功将款项从卖方账户转移到您的银行账户上。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联系中介公司或直接联系卖方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此外,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以便于后续解决问题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强烈建议您与中介公司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以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