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的单位工作17年了,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已经七八年就没有了,没有给我们交养老保险,现在单位干活的已经解散了一年多了,但是办公室人员和经理还在收陈欠(欠的工程款)请问律师单位解散对与我们这些干活的有没有经济上的补助呢,,我听说干一年补助一个月的工资,从解散什么时间之内找有效呢,谢谢律师
2025-06-01 20:47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您提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详细说明您的具体诉求和相关证据。如果您能提供更详细的背景信息,我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加准确和有针对性的帮助。 对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一定的补偿。如果单位解散后,员工未能得到应有的赔偿或补救,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如果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资报酬。 对于社保问题,如果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也有权要求单位补缴,并按照法律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 此外,如果单位解散后,部分员工仍留在原单位进行一些辅助性的工作,或者继续为原单位提供服务,则这部分员工可能会被视为“被派遣”人员,其权益也可能受到保护。 最后,请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及时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如果您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我们会尽力帮助您解决这个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