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二婚结婚5年,我有个女孩在上大学。我老公苏州的有个女孩判给他前妻了。上个月,他们把婚前动迁的房产办理了房产证,小户归前妻和他女儿所以,现在我们和公公婆婆住的大户,房产证上是公公婆婆。老公和他女儿的名字。请问我是不是都没有居住权了。法律支持房产证上加我名字或我女儿名字吗?
2025-10-18 04:49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并且您与丈夫共同生活期间有子女抚养等其他共同财产,则您有权要求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关于房产证上的权利归属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或者房地产评估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 另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婚姻中没有得到应有的照顾或者存在其他争议,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申请离婚或者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