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入职一个月未转正未签劳动合同离职时被要求签竞业限制协议,但是不是本人签的。这样的竞业限制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因此,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然而,如果是在试用期后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终止劳动关系,则可能涉及竞业限制条款。 对于是否属于竞业限制的情况,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分析和解答。如果您已经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并且协议中明确约定由他人代为签署的,那么该协议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协议是由他人代为签署的,也应当确保该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最后,提醒您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了解最新的劳动法规政策变化,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