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汽车站开车,干了三个月,感觉不合适就辞职了。提前一个月打的辞职报告,土岗前交了两万元押金。没有签合同。公司说押三个月再给我,而且不批辞职。这样他们合法吗?
28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提前一个月提交了辞职报告并告知了公司,且双方签订了书面的离职协议。因此,您可以依据该协议中的约定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押金以及赔偿金。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