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工作一年零3个月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3月份我怀孕了,从5月份单位就给我交了医疗保险,从10月份开始让我在家待产,待产期间说单位废业了,我11月份生,保险就给我交到10月份,意思是我也被解雇了,我了解到公司不是用公司的名义给我交的保险,他是挂靠到别人公司交的保险,但是我到医保局根本查不到我的交保险的记录,我该怎么样才能要回我的损失,
2025-03-06 00:37首先,您有权要求您的雇主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工资差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应当视为已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进行补偿。 其次,关于医疗保障的问题,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复议,以确定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同时,如果您认为存在挂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最后,如果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您的生育保险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作证明、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决定。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