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餐馆打工,过年了想提前回家,结果老板说要等招到人了才可以回家,不然这半个月的工资就不给发,请问这合法吗?
19天前在劳动关系中,雇主有义务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如果雇主要等到招到人后再发放工资,那么该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因此,如果你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工作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则有权要求立即获得工资。 建议你与老板沟通,明确自己的权益,并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视频或照片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