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去一家店上班签了入职合同要交200保证金但是我们没钱说出去找钱,后来就把我们身份证拿了这合理吗? 后来我们没找到钱就不准备去那里上班了打电话问他要身份证他让我们每人交40违约金,不交就不还身份证,这合理吗?
2024-10-06 20:5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存在一些争议点。首先,关于收取200元保证金的问题,如果该店有合理的理由(如提供服务的条件)并已经明确告知员工,那么收取保证金是合法的。然而,如果店家没有提供任何书面通知或说明其理由,则可能涉嫌欺诈行为。 其次,关于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和没收身份证的行为,同样需要考虑是否合理。一般来说,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员工违反合同条款时的违约责任。在本案例中,如果员工确实无法及时支付保证金,店家可以与员工协商解决办法,并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同时,店家应当确保处理此类事件的过程透明、公正,避免对员工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总之,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请尽快联系相关政府部门或法律顾问,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