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去南明区大十字一家商贸公司做开票员的工作就签了一份试用合同没盖章且只有一份在他们经理那里,他说 第一天去南明区大十字一家商贸公司做开票员的工作就签了一份试用合同没盖章且只有一份在他们经理那里,他说要拿去盖章。在昨天上岗时因业务不太熟悉把帐算错了3000多元,发票写着货已发,现金付讫等字样。带我的经理说下班下午之前把钱补上这几天在家等通知再去上班,我当时就交了3000给带我的经理,我不知道到底要不要交这个钱合同都没有到我的手上还是第一天上班的新职员。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吗?
2021-06-19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