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你们好,我在用工单位工作了四年有多了,平常的工资单位都有拖欠,要问才给,也不是给全,也是分次来给,在去年底都回家过年了,到现在也还拖欠我我的一个多月的工资,我现在也没有去上班了,我的任职资格证书也是被单位拖着在前几天才拿回来,在这四年的任职期间单位也没为我们所有的员工买社保什么的,我请问现在我还能要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在那几年以来单位没为我买社保的那个保险补偿金吗?
2025-07-24 10:23尊敬的客户, 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权益和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的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单位未为您及您的同事购买上述社会保险,则可能构成违法。 关于欠薪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您认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考虑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比如提起民事诉讼。 对于未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用,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补缴或者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获得相应的赔偿。不过,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并且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裁决。 最后,建议您及时与单位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协商解决可能会更快更有效果。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选择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同时,请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以便于后续的法律操作。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