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一家儿童洗浴中心上班,之前去的时候说的是压一个月工资,上班不予购买五险一金,3/15开始上班的,到5月初就发了1300块钱工资,一半不到,也没有签署书面合同。然后现在有一家机构缺人,叫她赶紧过去,她也跟店子老板说了,老板也同意了不过要一个月的时间才能走。但是现在是没有办法,所以跟老板说了是自动离职,老板的意思是不给工资的,这样合理么?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处理?
2024-10-23 22:06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基本社会保障的权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因此,该儿童洗浴中心未能为员工提供上述保障,违反了法律法规。 其次,关于支付工资的问题,如果员工已经主动提出离职,并且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那么雇主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拒绝支付工资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要求雇主立即支付剩余工资,或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